我喜欢星期五
我把msn上的签名改成‘我怀念读书上课的日子,可是我却没有好好珍惜;我喜欢星期五,可是每周却都只有一个’。
长沙的天气在夏天只有一种表情,炎热到毒辣。这可能是它的可贵之处,不会因讨好世人而戴上面具。当我夜晚在岳麓山上俯视整座城市时,我发现自己开始慢慢地喜欢上了这座城市,觉得它是如此的美丽、熟悉,甚至有了眷恋。
我的生活也像天气一样只有一种颜色,暗灰。我就像是掉进了一个窒息的沼泽,既是挣扎也摆脱不了周围沉重的力量,整个大脑中出现的全市大片大片的空白,那种带着绝望的空白,就好像是飘在空中的落叶望着无尽的秋天所露出的面容。可是我却被告知我需要在这块沼泽地停留两百年,以惩罚我走错的路。我只能满脸苍白的把眼睛闭上,想着两百年的痛苦过程到底有多久。
在沼泽地中我发现自己是一个喜欢文字、热爱安静的孩子,相比其他的来讲,现在这些在我心中简直是天堂。即使之前我一直认不这样认为,我认为自己想象成超人般的战士,可我现在发现自己是一个戴着面具的堂吉诃德,面具丢失之后才明白自己真的需要什么,那是一朵早已化为雨的云彩,我曾经慵懒地看着它从我的头顶飘过,那些天蓝色的日子离我已经愈加遥远、模糊。
当我发现自己不喜欢现在的生活时我更加的迷茫,我在未知的生活中找不到那条自己喜欢的道路,我甚至不知道是否存在那样的一条路。生活到底是什么样子的,像透明玻璃杯一样明朗、死寂,还是像从16楼窗户望出去一样杂乱、鲜活。
早晨伴随着七点的闹钟起床、洗漱,然后穿着我讨厌的皮鞋出门,在公交车站吃早餐,望着穿梭的行人和来往的公交车,我不断的放过一辆又一辆到公司的公交车,然后强迫自己不登上其他路线的车。我真想登上一辆时光穿梭车,我可以随便选择去哪里,让所有人对我的去向都毫无察觉,就好像我从来没有生活在这个世界一样。也许会去一个大家都找不到的地方,那里的花儿总是不会凋谢,永远灿烂着。
每天盼望着黑夜无比漫长,这样天就不会亮了,每天盼望天黑,这样就可以下班了。下班路过地下通道时经常会看见一个吉他歌手,经过他身旁时我都会放慢脚步,长发披肩,席地而坐,唱着悲伤的歌曲。但我想他是要比我快乐的,因为我能感觉到他的快乐,他很快乐!
我需要一盏灯,特别是在黑夜里,我需要它照亮我的脚下。